关于加强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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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国资委办公厅 作者: 日期: 08.08.19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资发〔2007〕8号

 


各中央企业:
  加强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不仅对我国企业信息化建设可以发挥率先垂范的带动作用,而且可以从整体上提升我国经济信息化的发展水平。近年来,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许多中央企业处于全国企业信息化的前列,基本具备了大力全面推进信息化的基础。但从总体上来看,中央企业的信息化水平与企业做强做大、具备国际竞争力的要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整个企业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信息系统安全等方面还存在问题,信息化高水平人才缺乏,这些问题制约了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企业经营效益的改善以及市场竞争能力的增强。为加快推进中央企业信息化,促进中央企业做强做大,提高核心竞争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结合中央企业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以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动力,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做强做大主业的中心任务,积极推广和应用信息技术,开发利用信息资源,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高集中管控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中央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更好地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协调,加强领导。站在战略高度,正确处理信息化与企业改革发展的关系,充分发挥信息化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支撑作用;以需求促应用、以应用促发展。真正把信息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组织协调与落实。
  2.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紧紧围绕企业发展战略和主营业务需求,编制统一的信息化总体规划,坚持按照项目间的逻辑关系和优先级次序,制订年度建设计划,并统一组织实施。对于支撑企业主营业务的重大信息化项目,要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防止各自为政,避免重复建设,确保建成并推广应用整个企业统一集成的信息系统。
  3.需求主导,实用高效。始终把提高业务运营水平和实现管理创新作为信息化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于企业实际需求,通过持续完善、改进和优化,建设实用高效的信息系统,真正形成对企业管理决策和业务发展的全方位信息化支撑。
  4.集成应用,积极创新。采用科学的项目实施与管理方法,集成先进成熟技术,规避实施风险,缩短建设周期,提高项目成功率。要注重管理创新、流程优化和生产过程改造;着力信息技术的集成应用创新,逐步从以引进消化吸收与集成应用创新为主,过渡到以自主开发创新为主,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优先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软硬件产品和服务。
  5.强化管理,保障安全。坚持管理与技术并重,从管理体系、风险控制、技术设施和运行服务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信息系统安全综合防护和不间断高效运行能力,确保网络和业务应用系统的安全运行,保证信息安全,以安全保发展,在发展中求安全。
  二、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发展目标。
  到2010年,基本实现中央企业信息化向整个企业集成

、共享、协同转变,建成集团企业统一集成的信息系统,多数中央企业的信息化基础设施、核心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和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达到或接近同行业的世界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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